审批事项 | 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许可 |
主办机构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
法律法规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六、《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七、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还需符合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 (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21号) |
审批范围和条件 | 一、审批范围: (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简单换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一级资质;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5.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许可简单换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含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总承包二级,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4.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审批条件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 (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154号) (九)《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331号) |
办事流程 |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申请程序 (一)网上填报信息。企业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上述2个表格要打印提交),点击上报信息。然后,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填报并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该申请表无需打印提交),点击上报信息。 申请总承包特级资质简单换证的企业,还应同时提交相应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的网上申请信息。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填报并生成《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该申请表无需打印提交),点击上报信息。 (二)窗口递交申请。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并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领取接收凭证。 (三)领取办理结果。提出资质申请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企业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申请程序 (一)网上递交申请。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并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然后将申请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我厅受理、审批。 (二)领取办理结果。企业换证事项在“三库一平台”的公示意见如为“同意”,公示期满无投诉后由我厅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公示意见如为“不同意”,企业可根据规定进行陈述。当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企业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可自行登录行政服务平台在申请事项列表“操作”栏处打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厅办事窗口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三、企业同步申请一体化资质和旧版建筑业资质简单换证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打印规则 (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管理规定,我省各级资质许可部门做出许可决定后,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企业一体化资质对应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证书有效期以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起算。 (二)企业原来同时拥有一体化资质证书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一次性申请换证。我省各级资质许可部门应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有效期5年)。 (三)企业如先申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换发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随后再申请一体化资质换证的,我省各级资质许可部门应更换原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补入企业一体化资质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并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证书有效期5年,以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起算。 (四)企业如先申请一体化资质换证,换发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随后再申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我省各级资质许可部门应更换原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补入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证书有效期更改为5年,以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起算。 |
申报材料 | 一、简单换证原则 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按简单换证原则进行换证。企业换证不需要审核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资质简单换证(受理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 企业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 ”,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在点击上报信息的同时,打印出上述两个表格并加盖企业公章。 然后,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并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该申请表无需打印提交),其申报类型应选择“换证”。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需填写“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和“企业基本情况”2项内容,其余内容无需填报,空白即可。
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简单换证的企业,需同时申请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简单换证。企业应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并生成《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该申请表无需打印提交),其申报类型应选择“换证”。 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只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其余内容无需填报,空白即可。
企业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核对原件并提交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打印,需加盖企业公章)。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打印,需加盖企业公章)。
3.旧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需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供窗口工作人员核对)。
4.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简单换证的企业,需提交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需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供窗口工作人员核对)。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资质简单换证(受理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6月31日期间)。 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并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其申报类型应选择“换证”。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需填写“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和“企业基本情况”2项内容,其余内容无需填报,空白即可。 同时需上传以下附件的电子化材料: 1.旧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彩色扫描件(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再加盖企业公章,最后以彩色扫描件上传)。 |
办结时限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的建筑业资质简单换证审批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 |
咨询电话 | 020-8699552 |
投诉电话 | 020-8699552 |
受理地址 | 邮编:510000 |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的类别和等级对应关系表 (总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的类别和等级对应表 (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的类别和等级对应关系表 (劳务资质)
说明:2015.11我省开始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本指南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新政策出台情况及时更新,敬请企业经常关注。